史上損失最大的賣股決定

昨天是蘋果公司創立50週年,每當這種具有紀念意義的日子,人們總是會提及賈伯斯和沃茲尼克這兩位創辦人。其實蘋果還有第三位創辦人,只不過他在公司成立12天後就出脫全部持股,因此失去共同創辦人的光環;更慘的是,他被記得的反而是傻傻賣掉蘋果股票而損失了鉅額財富。

其實韋恩(Ronald Wayne)本身就是發明家暨創業家,他曾在1971年設計並製造吃角子老虎機,但一年後就經營不善而倒閉,還背負了沉重的債務。1973年,他到開發電視遊戲機的雅達利公司(Atari)工作,在擔任產品開發經理期間,建立了完善的內部企業文件系統和物料控管系統,頗受同事敬重。

賈伯斯是在1974年念大二時休學,來到雅達利公司,因此結識了韋恩。1976年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創立蘋果電腦,特地邀41歲的韋恩一起加入,一方面借重他的管理能力,一方面倘若他們兩人爭執不下,還有個大人可以調解仲裁。就這樣,1976年4月1日蘋果電腦成立時,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各佔45%,韋恩則持有10%。

賈伯斯、沃茲尼克、韋恩三人成立蘋果電腦時,簽署的合夥協議書。

不過沒多久韋恩就開始後悔了。因為Byte Shop向他們訂購一批蘋果一號電腦,賈伯斯為此去借了1.5萬美元來購買零件。但Byte Shop信譽不佳,常有拖欠貨款的傳聞,而蘋果又是一家合夥企業,並非有限公司,這意謂著所有合夥人對債務負有無限連帶責任。

21歲的賈伯斯和25歲的沃茲尼克當時一貧如洗,萬一公司負債還不出來,被查封的肯定是韋恩名下的財產。韋恩當初創業失敗的陰影還在,他不想重蹈覆轍,於是在公司成立12天後,就以800美元的價格將持有的10%股份賣給賈伯斯和沃茲尼克;第二年他又接受了1,500美元的額外補償,承諾放棄未來對蘋果公司的任何索賠。

蘋果公司最初的logo,由韋恩設計繪製。

韋恩重返雅達利工作,兩年後加入勞倫斯·利弗莫爾國家實驗室,最後在一家小型電子公司擔任首席工程師直到退休。退休後搬到內華達州,拉斯維加斯以西80公里的一個小鎮,靠著賣郵票和錢幣補貼收入。

韋恩當年如果不要退股,那10%的股份一直留到現在的話,價值將高達300億美元以上(註)。不過他多次在採訪中表示並不後悔。他說:

「我做了當時基於已知資訊所能做出的最佳決定。如果我留在蘋果,我可能會成為墓地裡最有錢的人,因為那種壓力和節奏會讓我英年早逝。」

註:
由於蘋果在發展過程中又不斷引入新股東,韋恩當時的10%經過稀釋後,現在的佔比不會是10%,因此不能用蘋果現在市值的10%,估算其持股價值為3,000-4,000億。

《賈伯斯傳》書中寫韋恩的持股在2010年價值26億美元,應已考慮過這個因素;蘋果現在市值是2010年的12-13倍,假設這15年沒再增資的話,按此推估,他的10%持股現在價值應超過300億美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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